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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重要事务的督查督办和公文处理督办;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文秘、会务、新闻宣传、信访、档案、保密、年度考核、政务公开和财务预算、审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负责审核中心科研项目;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外事管理、老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和最美行业建设等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路工程科。承担公路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办理公路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具体负责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和生态环保工作;参与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公路工程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运工程科。承担水运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办理水运工程主管监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具体负责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和生态环保工作;参与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运工程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轨道工程一科。承担轨道工程主管监督项目线下工程(隧道、轨道、桥涵、路基、房建等)质量安全监管、质量验收的行政辅助工作;办理轨道工程主管监督项目线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具体负责轨道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和生态环保工作;参与轨道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轨道工程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轨道工程二科。承担轨道工程主管监督项目线上工程(四电、电气自动化、房建装修及相关附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质量验收、联调联试报告备案的行政辅助工作;办理轨道工程主管监督项目线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具体负责轨道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和生态环保工作;参与轨道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轨道工程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造价科。承担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审查与备案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市管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合同履约情况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发布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协助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试验检测科。承担试验检测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质量监督抽检、质量评定检测备案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投诉举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试验检测行业技术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负责试验设备(档案)的建立、检定、校准、维护保养;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工程监理科。承担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以及监理行业管理、施工、设计和监理的信用评价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指导各科室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辅助工作;负责辖区内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质保体系的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落实法律法规宣贯;负责制定并上报年度交通建设工程监督工作计划、质量安全监督和技术管理数据梳理汇总;牵头负责质量强市、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数字化、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技术问题研讨活动;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科。承担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掌握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不定期督查工程项目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应急管理;牵头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指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协助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活动;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